澳大利亚计算机产品强制性能效要求正式生效
时间:2019-03-27 09:16:01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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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0月1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生产或进口的计算机产品需要满足低能源性能标准(即MEPS要求)。其中,澳大利亚计算机产品的低能效要求在《温室气体和低能效标准(计算机)决定》中规定,新西兰的计算机产品的低能效要求在AS/NZS 5813.2:2012中规定,其能效测试标准则参考AS/NZS 5813.1:2012。
除了小型服务器产品外,所有产品应具备电源管理功能,应设定为30分钟或更短的时间内无用户动作时,进入休眠状态。所有电脑显示器应设定为15分钟或更少的时间无用户动作时,进入休眠状态。
计算机产品除了应满足低能效要求外,产品制造商还应将其产品型号进行注册,该项要求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澳大利亚也正尝试开发一个新的简化注册系统,“deemed-to-comply”类计算机可在该系统中申请注册,该系统预计将于2013年12月1日后正式上线,在简化注册系统生效前,“deemed-to-comply”类计算机的注册申请不是强制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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