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公布空调新能源标识实施条例
时间:2019-09-30 16:45:48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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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6日,欧盟正式在《空调新能源标识公报》上公布实施条例(EU)第626/2011号(OJ L 178, 6.7.2011,第1-72页)。这是自2010年6月欧盟颁布《新能源标识框架指令2010/30/EU》以来,继冰箱、电视、洗衣机和洗碗机之后的第五项实施条例。该条例规定了空调的能效等级、能源标识和实施流程、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责任、测量和计算以及市场监管中的验证程序。该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取代原来的空调能源标签指令2002/31/EC, 2013年1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空调应符合新条例的要求。
空调可分为可逆式、只有制冷式、只有加热式三种。空调能源标识包含供应商名称和商标、产品型号、SEER /调查,吟游诗人/警察及其图标,能源效率水平,设计荷载(千瓦)、SEER价值,吟游诗人,额定制冷/热量(千瓦),年度能耗(千瓦时/ y)或小时耗电量(千瓦时/ 60分钟),室内和室外声功率级(dB (A)),欧洲的地图在供暖季节(单管和双管空调)和其他信息。
非单管和双管空调器能效标识将分2013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实施。单风道和双风道空调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