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实施
时间:2019-05-05 12:58:45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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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 Regulation(EC)1223/2009即将于2013年7月11日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而不像之前的化妆品指令76/768 EEC那样在各国执行前需要转换。该法规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后方能够上市销售,且该规定中的部分要求将于2013年7月11日e="text-indent: 21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该法规主要涵盖两部分内容。 A部分—化妆品安全信息:1.化妆品成份的信息定量和定性描述;2.化妆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包括稳定性测试报告3.微生物的描述和测试;4.杂质、痕量物质,以及包装材料的信息,包括原材料的纯度;技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痕量禁用物质的证据;包装材料的规格,包括纯度和稳定性;5.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用途;6.化妆品的暴露;7.物质的暴露;8.物质的毒性信息;9.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10. 化妆品上的信息,包括通过人体自愿者进行的研究,临床测试以及其它相关的已验证的风险评估;B部分—化妆品安全评估:1.评估结论;2.标签上的警告,以及产品使用说明;3.论证解释和结果;4.风险评估人员的资质和对B部分的核准信息。
据统计,2012年1-10月,宁波地区共出口化妆品2770批次、货值4661.88万美元,同比增加13.71%和25.11%,产品主要涉及洗手液、乳液、香波、护肤霜、唇彩等,其中出口欧盟411批次、845.05万美元,同比增加12.91%和45.29%。
近年来,欧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不断加严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准入门槛。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化妆品出口企业,特别是以欧盟为目标出口市场的企业:一是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出相应调整;二是应及时关注各国发布的与化妆品有关的新标准和信息,注意法规要求和生效日期,务必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提供上述欧盟要求的信息,以便通过风险评估或安全报告制度,保证产品顺利出口;三是加强自身的规范管理,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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