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回收利用效率计算方法出台
时间:2019-07-09 10:03:18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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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一项新规(欧盟委员会规例第529号)。(493/2012),根据欧盟电池指令,规定了电池回收的精确定义、计算原则和报告模板。新规定将影响向欧盟市场出口各类电池驱动产品的公司,如手机、电脑、其他家用电子和电气产品,以及电池驱动的医疗设备。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旨在禁止销售某些电池和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并特别为电池回收过程设定了最低回收“效率”目标(例如铅酸电池的65%和镍镉电池的75%)。
欧盟委员会新规例第493/2012号订明有关的技术规则。这具体体现了“效率”方面的电池指令,与具体说明如何计算根据电池类型有关。
该规定对电池回收机构和企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2014年1月1日起,废旧电池和蓄电池的回收流程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废旧电池,包括一次电池、二次电池(蓄电池)、消费电池、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和汽车电池。
该规例附录I所载的方法,将用于计算废铅酸、镍镉及其他电池及电池的回收过程的效率。附录II提供了一种在所有回收过程中计算铅含量的方法。附录三中指定的另一种方法用于计算在所有回收过程中回收的镉的比例。
预计新措施将带来一些负担。特别是,回收商有义务准备相关信息在附件IV, V和VI每年规定的,向主管机关报告有关欧盟成员国结束后4个月内有关历年(第一个日历年度是2014)。全欧盟范围内信息报表的统一有助于监测回收效率规则的遵守情况。
此外,新法律要求回收商在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第一份年度报告。任何关于回收效率的报告都应包括每一步骤和所有相应的产出。如有多个工厂实施回收程序,则由第一个回收商负责向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提交所需资料。
商号可于以下网址查阅根据该条例计算的各类电池回收效率的详细计算方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