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的灯具将自2013年2月1日起新增EMF要求
时间:2019-07-16 15:16:48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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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电磁场(EMF)会导致头晕、呕吐、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不育和癌症,这些都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危害。因此,在照明领域,为了保护中枢神经系统组织暴露于人体的头部和躯干和减少其对人体的影响,有必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方法来评估空间电磁场在照明设备。为此,欧盟还提出了照明产品的EMF要求。2010年11月1日,CEN发布了相关照明设备。
本标准对人体灯具电磁辐射的评价提出了要求。需要根据标准进行电磁场评估的照明设备包括:
(三)用于照明的室内外照明设备,具有产生和分配光线的基本功能,并与低压供电网络连接或者与电池工作的;
一般照明设备是指所有工业、住宅、公共和街道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多功能照明设备;
照明设备的独立附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
航空器、机场照明设备;
道路机动车辆的照明设备(公共交通车辆客舱内的照明设备除外);
农业照明设备;
船用照明设备;
复印机、投影机用照明设备;
具有电磁兼容性要求的器具,在其他IEC标准或CISPR标准规定的射频范围内。
本标准不包括照明设备的所有内置部件,如内置电子变压器、内置电子镇流器等。
与EN 55015/ a2:2009相似,该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涵盖了大部分照明产品,对电磁辐射限制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电源干扰电压(20 kHz~30 MHz)
辐射场磁场分量(100khz ~ 30mhz)
辐射场电场分量(30MHz~ 300mhz)
频率范围内电场感应电流密度(20 kHz~10 MHz)
前三项要求已完全符合en55015 / a2:2009,这是申请灯具CE/EMC的主要适用标准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制造商在申请CE/EMC的同时申请EN 62493:2010认证,他们将能够在这个阶段获得更划算的产品认证许可证。EN 62493:2010规定了新增加的电场感应电流密度限值的测试方法和设备要求。
目前,en62493:2010已进入过渡期。EN 62493:2010在2012年2月26日发布的OJ公报(OJ c061 of 29/02/2012)中被纳入LVD指令协调标准清单,实施日期为2013年2月1日。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制造商应尽快进行测试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