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船舶燃料含硫量指令
时间:2019-08-14 14:06:50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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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新的2011/73 / EU1指令,该指令2008/121 / EC2附录Ⅰ通过添加聚丙烯/聚酰胺双组分。指令2008/121/EC管制对含有80%或以上纺织纤维的产品使用一般纤维名称和纤维含量标签规定。
指令2011/73/EU将于2011年8月18日生效。根据该指令,聚丙烯/聚酰胺双组分被定义为“由添加到聚丙烯纤维中的10%至25%的聚酰胺纤维组成的双组分纤维”。
,使用指令2008/121 / EC附录Ⅰ,随后发布的修正附件指令(2009/121 / ec2和2011/73 /欧盟)中列出的一般纤维在纤维组成的名字。
•每一种纤维含量也用百分比表示。
最近,欧盟已通知世贸组织秘书处,拟修订《1999/32/EC船舶燃料硫含量指引》(公告:G/TBT/N/EEC/389)。
该指示建议使有关规定符合经订正的《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防污公约)和经订正的《1999/32/EC号指示》,特别是关于含硫燃料的标准和排放消除方法的定义、核准和使用。该提议还加强了欧盟的监督和执行机制,并提议对普通客船实施更严格的燃油标准。
拟议指令的拟议批准日期:2011年底至2012年初;预定生效日期:批准后约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