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订拉绳窗帘安全规定
时间:2019-08-26 17:35:03 作者:临测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点击:
次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1年7月28日刊登欧盟委员会第2011/477/EU号决议。决议根据根据其母法(即,指示2001/95/EC有关一般产品安全),以预防儿童被勒死的风险。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为欧洲市场上所有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设定了一般安全要求。其目的是为建立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奠定基础,使欧洲当局能够与欧盟成员国合作,确保消费品满足一系列安全要求,而不管它们的物理特征如何。
为此,该指令要求成员国制定自愿的欧洲标准。当消费品生产商达到自愿标准时,国家当局就认为它已经达到了指令的要求。指示并要求会员国指定适当机构监测遵守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的产品,就会迅速交换信息,以防止其他会员国发生类似的危险。该指令还规定了制造商和供应商必须遵循的信息要求,以追踪问题产品的来源。
欧盟委员会指出,欧洲标准EN 13120:2009已经包含了室内窗帘的产品性能要求,包括安全要求,但不包括与事故相关的某些类型的产品,也没有解决儿童被绳子拉的风险。
因此,第2011/477/EU号决议附件中包含了欧洲标准需要满足的安全要求,包括室内窗帘的性能要求??在筛选时,必须考虑所有合理的使用和潜在的风险。
窗帘拉绳或链条的设计是安全设计的关键。这些拉绳不会形成一个危险的环,可以套在孩子的头和脖子上,造成窒息的危险。
该委员会表示,操作人员应该使用安全装置来保护儿童免受被勒死的危险,比如那些在危险回路形成或即将形成时松开拉绳的装置。这些安全装置还必须满足各种要求,例如防止儿童操作它们。
为满足信息要求,应提供室内窗帘的附加安全数据,包括窗帘数据和安全装置数据。
总的来说,所有类型的窗帘都要符合三个要求:(1)在包装、产品和使用说明文件中必须有警示;(二)产品上应当标明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名称或者商标;(3)提供产品装配数据。安全装置也需要同样的信息,包括警示语和便于理解的插图。